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扩大)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小刚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提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扩大)会议审议。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493万元、增长32.2%,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08327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5919万元、增长10.6%,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1083276万元。
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958万元、增长2.8%,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8695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4056万元、增长11.2%,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86957万元。
与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0万元、下降1.6%。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本级支出,调出资金6000万元。
与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无变化。
二、分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69913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为197000万元,决算数为221493万元、增长36.4%,为调整预算数的112.4%。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为1083276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044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36348万元,决算数为702477万元、增长13.2%,为调整预算数的95.4%。加上补助乡镇、上解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1083276万元。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773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8000万元,决算数为122958万元、增长2.9%,为调整预算数的96.1%。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86957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17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3567万元,决算数为260797万元、增长12.2%,为调整预算数的98.9%。加上补助乡镇、上解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86957万元。
(三)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000万元,决算数为6000万元、下降1.6%,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6000万元。
(四)汇总乡镇级财政决算
经汇总,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73442万元,均为县级财政补助,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73442万元,均为本级支出。乡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3259万元,均为县级财政补助,乡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3259万元,均为本级支出。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69408万元。我县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用于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基本财力保障等。2023年底,完成支出129657万元,支出进度为76.5%。同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监控预警,强化预警信息及问题数据的核实整改,确保资金下达、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
(二)“三保”支出情况
2023年,坚持“三保”优先,强化“三保”风险防控,在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全县实现“三保”支出32.0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31亿元、保工资支出24.17亿元、保运转支出2.57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8475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47200万元,主要用于彭水县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彭水县蚩尤九黎城公租房建设项目、彭水县妇幼保健院及托育中心建设项目等12个项目;再融资债券237557万元,全部用于到期政府债务还本及隐性债务消化。
2023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526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79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46600万元。截至2023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526346万元,在核定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97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46600万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方法计算,我县政府综合债务率为234.5%,风险总体可控。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初,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2500万元,年度执行中全额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年底通过超收收入补充31493万元。2024年初,动用31493万元全额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2023年,县级预算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使用,按规定全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59975万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防灾救灾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94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9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主要是县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金额20367万元、增长16%。其中,县级20108万元,乡镇级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81.04%;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6.94%。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对中小企业降低或免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政策和资金效益。完善“部门自评估+财政再评估”工作机制,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照年初预算或项目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分类别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牵头对7个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亿元。同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全覆盖。
(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组织南川区审计局依法对我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财政局已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按项逐条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将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照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制度完善、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推动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财政管理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
2023年,全县财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三四六”工作思路,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竭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贡献了财政力量。
决算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3年财政决算
2. 彭水自治县2023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