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精神,负责起草相关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权益,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县群众工作;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
3.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4.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
5.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6.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7.经县政府授权行使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
8.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9.负责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分析信访稳定工作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工作部门报送信访稳定工作信息。
10.负责信访工作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对信访干部的培训。
11.指导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综合科、群众工作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下属事业单位彭水县信访信息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彭水委发〔2019〕5号)要求,将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县信访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并由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1.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2.16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2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99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3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3.16万元,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减等,主要用于全县“信访信息”和视频接访“系统租赁费、023维稳系统费、突出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信访信息联络员费用、驻村工作队经费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7万元,比2020年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公务接待费 12.7万元,比2020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32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1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宁小兰 联系方式:023-7844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