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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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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2.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3.发挥喉舌功能,办好自办节目,宣传彭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活动与事件,并做好对外宣传。4.制定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 5.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转,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广播电视台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科室,有事业编制46人;事业在职人数39,退休27人,遗属补助1人,合计人数67人;有3辆车,其中有2辆新闻采访公务车,1辆高清电视外场转播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项目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86.95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住房保障34.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5.4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7.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21万元,比2019年减少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95万元,比2019年增加5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租线费、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5.26万元,比2019年减少5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台聘人员经费100万元,电视剧、电视栏目购片费20万元,过渡业务用房租金费22.26万元,重庆网络广播电视联盟合作经费5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10万元,渝财教〔2019〕 211号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63万元等重点工作。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33.40万元,比2019年减少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6.46万元,比2019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26万元。其中台聘人员经费100万元,电视剧、电视栏目购片费20万元,过渡业务用房租金费22.26万元,重庆网络广播电视联盟合作经费5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10万元,渝财教〔2019〕 211号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外场转播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许维娜  联系方式: 023-7884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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