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3-0015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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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区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函》(渝规资〔2019〕1767号)等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按照法定程序,将进行为期一个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3月16日。若您需对该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2号彭水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312室)”。若您认为是该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联系方式: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023-7884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