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彭水阳阳诊所法人杨红艳向我委报告该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并提交撤销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委决定撤销彭水阳阳诊所备案,现通告如下:
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称:彭水阳阳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法定代表人:杨红艳
主要负责人:廖廷昌
备案编号:PDY00494X50024317D2192
诊所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黔中大道38号附2号3-6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撤销备案,自2024年11月28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