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彭水自治县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彭水自治县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我市为第一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我市于2021年8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持续拓展制度受益群体,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持续拓展制度受益群体,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政策依据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2021年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函》(建金函〔2021〕1号)批准同意我市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受益群体,帮助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解决家庭基本居住问题,促进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2021年4月21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7月30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工作目标
以“灵活缴存公积金,租房购房有保障”为主题,促进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助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联系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县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县分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县分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推广内容
(一)试点对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
(二)政策优势。1.缴存方面。一是缴存自由,可选择按月缴存、一次性缴存、自由缴存等多种缴存方式,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自由销户退出。二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当前利率为1.5%)。三是规定标准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依法扣除。四是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以获得缴存补贴(目前缴存补贴标准为0.6%)。五是缴存人有机会获得商业银行免抵押、无担保、低利率信用贷款。2.使用方面。一是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首付低至两成,个人最高可贷40万,夫妻参贷最高可贷80万,最长贷款期限30年,5年期以下贷款年利率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3.25%。二是提取灵活,贷款前可提取缴存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和其他消费,缓解生活压力;贷款后缴存资金可提取使用或用于冲还贷款本息,减轻还贷负担。
(三)办理途径。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服务功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掌上办、指尖办。同时,也可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县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临柜申请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结合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总体部署,认真按照方案相关要求,从全局谋划试点工作,坚持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实施、统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主动争取部门合作,寻求联动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引导,适时关注舆论动向,营造良好试点舆论氛围。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内外部资源,突出亮点与创新,并将试点推广缴存情况纳入考核。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精心准备、积极参与、持续推进试点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禁走过场、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