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确保实现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明确的“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的‘一卡通’账户(一人一卡)发放”、“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等目标,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简便易行、避免重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框架下,将现有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完善后,升级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系统),在全县推行,搭建全县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我县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
三、工作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一卡通”系统搭建的综合协调,负责补贴资金的资金拨付;负责“一卡通”系统建设、系统运行,指导平台系统操作使用,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会同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不在“一卡通”发放系统内做任何数据修改,如有问题将原渠道退回,再按原渠道重新申请发放。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按照对口管理的原则,提出“一卡通”系统完善需求。负责明确补贴对象,采集、完善、核实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审定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负责由本单位直接打卡发放资金的拨付(拨付到代发银行)和发放,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相应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开公示;根据补贴项目政策规定,按会计制度分补助项目做好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本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乡镇(街道)负责采集、核实、统计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并留存纸质档案备查,组织指导补贴对象如实、准确填写补贴申报材料;负责本辖区内“一卡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和“一卡通”账户的录入、变更、维护等工作;负责严格按照补贴资金享受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等要求,按程序评议、审核补贴对象申请,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补贴资金的准确性;负责由本单位直接打卡发放的资金拨付(拨付到代发银行)和发放;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业务查询和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本乡镇(街道)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为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免费提供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负责开设内部代发账户,用于补贴资金的归集、代发;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提供明细数据,并负责免费提供短信到账信息提示发放项目和发放金额。
四、运行流程
“一卡通”发放系统运行基本流程如下:
(一)提交补贴发放数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补贴资金管理规定,经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确定的补贴发放数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给“一卡通”发放系统。
(二)验证补贴发放数据。“一卡通”发放系统自动对数据进行预设规则验证,包括与银行联网验证补贴对象个人“一卡通”账户与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开卡信息是否有效,补贴对象是否重复享受补贴,身份信息是否有效、发放金额校验等,并与其他数据(如残疾人员、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员)进行比对筛查。验证通过的补贴发放数据发送给代发金融机构的同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三)发放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一卡通”发放系统反馈的验证结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交拨款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将资金拨付给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按照国库拨入的资金和“一卡通”发放系统推送的补贴发放数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
(四)反馈补贴发放信息。代发金融机构在补贴发放完成后将发放结果反馈“一卡通”发放系统,并由“一卡通”发放系统将发放结果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若发放失败,相关补贴数据将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修正、审核数据后,再次按原流程重新申请发放补贴。
(五)公开公示发放信息。在原有补贴资金公开公示工作的基础上,“一卡通”发放系统根据代发金融机构反馈的发放结果,将发放信息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终端、村(居)务公开载体等平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和部署(2022年3月底前)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一卡通”发放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系统平台建设、管理措施等工作推进时序。
(二)梳理业务与发放流程(2022年4月15日前)
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合“一卡通”发放系统业务流程,确定补贴清单,操作规范、操作权限,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运转高效。
(三)选择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4月20日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精神,依法择优选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资金支付、补贴通知、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一卡通”账户个人申报(2022年4月底前)
个人“一卡通”账户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的原则进行管理。个人“一卡通”账户由补贴对象向村(社区)进行申报,村(社区)审核汇总后交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采集本辖区内的个人“一卡通”信息,为后续系统录入做好准备。个人“一卡通”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由补贴对象按原程序重新申报,乡镇(街道)在“一卡通”发放系统中进行变更。根据个人“一卡通”账户申报情况,及时做好“一卡通”发放系统与相关银行的账号验证、接口对接等工作。
(五)系统部署设置及初始化(2022年5月15日前)
1. 软硬件网络环境准备。升级原有个人补贴系统为“一卡通”系统,准备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打通各个业务的经办和网络联通。
2.录入“一卡通”信息。乡镇(街道)在收集农户“一卡通”基础信息资料后,及时完成“一卡通”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业务工作的指导,并按时完成录入信息工作。
3.部署和配置“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建立和部署“一卡通”发放系统,实现补贴管理业务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衔接;对接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实现补贴发放数据的及时传递、反馈和查询。
(六)系统联调测试及培训(2022年5月底前)
开展联调测试及培训,进行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等相关系统的联调测试,试运行阶段,选择一个补贴项目确认“一卡通”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在系统成熟后,召开培训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等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对其进行业务和操作培训,确保业务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一卡通”系统。
(七)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22年6月底前)
系统上线运行,软件公司应做好运行保障、问题处理及业务监控,同时跟踪启用进度、上线效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优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补贴资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配合,建立“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沟通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大保障力度。补贴资金管理要求高,“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保障必要的人、财、物等,确保“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任务按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应做好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工作,确保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
(三)注重系统衔接。“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要注意做好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有序衔接,确保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运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保障工作顺利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