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县设有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有: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尤其是居民住宅区、街面以及广场、商场、公园等人员聚集区域。(以上区域外为一般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