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乡漆园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鹿鸣乡漆园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2〕343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与内容
2.1 项目名称:鹿鸣乡漆园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鹿鸣乡漆园村。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28.24万元。硬化产业路道路龙塘至垭口,全长0.778公里,路基宽度3.5米,路面宽度3.5米,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2.5米生产路(庙坪至麻子岩),全长0.585公里。路基宽度2.5米,路面款对2.5米,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建筑部分建设茶叶堆料场共计750.835平方;新建500立方的矩形蓄水池2个,取水口1个(含水管);2m宽茶叶采摘不到600米。
2.4 计划工期:6个月。
2.5 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6日起,潜在竞选人可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到鹿鸣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递交竞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023-78481555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施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石柱县S105南宾世纪重庆市万寿大道164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184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