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247号建议的复函
杨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是一份需要长期坚持挖掘、整理并申报的文化惠民工程。正如您所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肩负起这神圣而光荣的职责。
我县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拥有着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积极保护传承实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取得一定成效。2009和2022上半年进行了全县文化遗产大普查,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1000余项,现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其中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5项、公布县级代表性名录256项,另外储备了一批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保护目录。拥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国家级旅游名镇名村1个、获批市级非遗传习所8个,市级传承教育基地(学校)5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45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56名、县级“歌师傅”10名,常年非遗传习展演景区3处。每年对国家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补助经费。组织传承人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
当前我县成立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心(牌子加挂县文化馆)。争取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我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建设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总体目标,我县在《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框架下,立足地方特色资源着眼长远发展,突出非遗资源的独特价值、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精心编制了《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彭水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统筹抓好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与自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环境治理、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工农业生产、旅游发展、文化产业等各类专项规划衔接,确保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探索创新,不断将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光大。为此,将继续请示县委县政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职机构的建设及经费的保障。更好的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及合理的利用。一是持续建设保护与传承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级保护名录,建设示范基地、传习所、培养传承人。二是加强文旅融合发展。多形式多途径推动非遗进景区扩大非遗影响力,普及推广民族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传承人群和贫困户创收。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是我们的“根”和“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此复函经袁业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邮政编码:409699
单位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张家坝社区1组(蚩尤九黎城)
联系电话:18717064678
联 系 人: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