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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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复函


任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河堡人行道红绿灯的建议》(第233号)收悉。经我局交巡警大队研究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管理以及交通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我县老城区有红绿灯灯控路口5个(黔龙、小转盘、浅水湾、山谷居、河堡),最早建设时间为2011年,由于使用年限较久,设备老化,同时,已建成的交通信号灯设备功能单一,不具备联网远程智能调控功能,不能满足现代化智慧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由于设备厂商、维保及财政保障、县城道路施工开挖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交通信号灯控设备故障后维修进度慢,影响城市交通管理和形象。我局将交通设备运行维护纳入全局考虑,在公招运行维护公司后,对全县交通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损坏设备,落实专人复杂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时时正常工作,目前城区交通信号等控制系统已全部正常运行,故障后均能及时维修处理。下一步,彭水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将县城老城区各交通信号灯(红绿灯)升级改造为联网管控设备,实时掌握运行情况。

2023515日,彭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罗健通过电话向您汇报了相关情况,感谢您的宝贵的建议和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得到您的理解。我局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为我县创造良好交通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函已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梁晓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818

邮政编码:409600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公安指挥大楼

联系电话:023-78848222

联 系 人: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