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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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

建议的复函

                     

王建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林下产业的建议》(第84号)收悉。经与县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发展林下经济,特别是利用好退耕还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抓好该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现实意义。

2014年,全县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县林业局利用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进行林下产业试点建设,引导了一批社会主体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地上发展林下种植中药材,进行了林下产业的探索,林下产业发展得到了进一步促进,如在乔梓乡种植前胡、蒲公英,在岩东种植黄精、百部等。2023年以来,我局成立了招商工作专班,向外宣介彭水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引进外界资本来彭投资发展林下经济。围绕提案建议,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林下产业,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科学部署规划。加强与农业、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发展。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拓宽合作渠道。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三是丰富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变现。重点围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旅游等,大力发展“药食同源”林下产业,推动苗医苗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招引有实力的森林康养企业到彭投资。四是强化品牌影响,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有实力、讲诚信、影响力大、辐射力强的企业,并通过龙头企业辐射带动,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大户+农户”等模式,引导农户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建立市场销售网络。

非常感谢你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王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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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环城路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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