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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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

代朝今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彭水老城区“旧改”工程的建议》(第115号),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建议对老城区建成20年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房屋进行区域分块,改造内容加装单元门、防盗门、安装安全设施,硬化小区道路和公共广场,改造供气、供水、供电,加装电梯等配套设施,确保资金来源建议意见,我高度重视,并召开了专题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按照您所提建议实际,结合我县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由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有效更新改善老旧小区设施配置服务功能,提升居民居住质量的民生工作,2020年至2022年三年滚动实施。主要针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和社区进行改造提升。由各街道办事处摸排辖区内项目数据,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城投公司设计包装,并征求居民意见,报市上批准后实施。

目前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一是20191121日,我委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报送的2020年改造提升项目和资金情况会审后,按时上报了我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共涉及3个项目,主要以中央财政专项预算投资190万元为改造预算资金。二是2020112日,我委根据市上改造提升方案和17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向县人民代拟报送了实施方案。116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会审通过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413日,县人民政府以彭水府办发﹝202042号向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下发了《彭水自治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实施方案》,对改造范围、目标任务、资金组成、实施程序、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我县城投公司为业主单位,2020年共改造3个项目均是独栋住宅楼,共涉及93户,1.32万㎡,均属中央财政专项预算资金,共投资190万元,主要对房屋外立面、单元入户门、增加空调机位,应急疏散设施设备等进行完善改造。三是729日,我委再次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县城投公司发文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重新准确摸排辖区内(除20203个项目外)2000年以前建成的且房屋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县城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和社区数据,形成《2021-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数据统计表》。同时要求县城投公司根据街道办事处重新摸排的2021-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统计表,在县发委指导下结合实际包装项目,以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整体思考,总体规划,按一个社区分红线内和红线外两个项目进行包装。经召开居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与规划自然资源局协调规划和权属问题后,及时报送县发委审批立项,最后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分别确认2021年和2022年项目实施计划。

此复函冯立胜主任已经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或其他形式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8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