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七十六号提案的复函
汪文委员:
十分感谢你对新田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新田镇新场街道下水管道修建后路面恢复的建议》(第7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场街道污水管网扩建项目,是基于之前修建的污水管网不够完善,街道里面部分农户的污水未能接入新场污水处理站,为了更好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开展了此项目。该项目业主为彭水县福冠公司,总投资248万元,于2020年10月开工,2021年2月份主体部分完工。该项目主体部分完工后,因建设资金未结算,导致街道沥青铺设工程迟迟未恢复,产生安全隐患,镇政府知晓后与多方协调,施工方已于5月底将路面恢复。
此复函已经张晓辉镇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