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茂安、昌建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室冬季取暖夏天制冷设备的建议》(提案14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0号)要求,我县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海拔在800米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暖冬计划,统一添置了取暖设备。目前,我县海拔在800米以上学校31所冬季取暖设备正常。下一步,我县将对其他学校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等方面加强调研探索,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此复函已经县教委付美兵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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