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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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廖启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发展项目实施指导和资金补助监管的建议》(第3号)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长期以来的支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当前首要任务。中药材作为我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其发展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步伐,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现代中药材产业集群,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彭水县2022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彭水府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中药材产业项目(种苗繁育、种植基地、加工建设)进行定额补贴。为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及项目建成成效,我委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加强了中药材种植项目技术指导及监管,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

一、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业振兴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彭水农发〔202262号),就进一步做好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明确相关要求。首先,规范项目前期申报入库程序,规范项目入库资料和项目审批流程。其次,强化项目过程监督和验收管理,严格项目过程监督和项目变更、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和项目信用体系建设。再次,规范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及资金拨付,对全额和补助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制定了详细的要求和资料清单,并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最后,加强项目后期维护管理,要求各项目业主要切实加强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和维修维护,充分发挥产业效益,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和绩效,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后期维护成效作为项目业主今后项目申报和享受政策扶持的评审依据。

二、强化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指导

为了确保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及建成成效,县农业农村委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指导服务实施方案》,成立彭水自治县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指导组,紧紧围绕粮油、红薯、烤烟、蔬菜成熟产业,重点围绕中药材、中蜂养殖、生态渔业等特色产业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为进一步推广农业种植技术,我委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印发了《彭水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实用手册》,其中涵盖了我县主要推广中药材(如天冬、百部、黄精、大黄、苍术、前胡、虎杖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明确了以上中药材品种种植的整地起厢(耕翻深度、行距、厢宽),配方施肥(亩均使用有机肥、化肥),移栽(亩均株数、株距)等技术规范。每年度乡村产业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前,我委相关产业技术科室召集项目业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明确最新的种植技术规范,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种植,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专家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

三、加强三方验收机构技术培训

在每年度乡村产业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我委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聘用符合资质要求的三方公司对乡村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进行验收。要求三方公司严格按照当年度项目验收实施方案开展验收工作,组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验收团队,并开展前期培训,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具体情况,使验收人员熟悉中药材种植的基础知识,并准确把握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彭水农发〔2022〕62号)中验收标准验收。

四、强化项目验收过程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三方公司项目验收过程的规范性、验收结论的客观公正性,我委综合第三方验收机构现场验收情况、复核情况、初步验收结论,组织有关部门、第三方验收机构等成立专家组进一步复审,作出项目验收结论。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委印发《2021年产业振兴规模以上中药材建设项目核查实施方案》(彭水农发〔202257号),对中药材种植200亩及以上的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小组由我委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复核验收合格后再出验收结论。今后,项目验收将由我委相关技术科室人员、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和第三方验收公司人员组成,促使相互监督,加强验收工作的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期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建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李育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3

邮政编码:409600

单位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

联系电话:78848783

人:施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