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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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3778459306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

彭水自治县江南新城E栋3层

法定代表人

冯小飞

开办资金

120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54

1456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1.森林防灭火宣传。全年制作宣传挂牌100余块,宣传横幅20余幅,发放宣传单10000余张,对点推送宣传短信37000余条,出动车辆宣传1000余次。 2.责任落实。签订森林护林员防火目标责任书40份、林区周边经营单位目标责任书10余份、周边农户目标责任书1000余份、联防联控协议书64份、特殊人群监管目标责任书13份、墓地坟场监管目标责任书100余份。 3.封山禁火。夏季遭遇长期伏旱天气,严格落实林区禁火封山,与乡镇联合设立防火检查站(卡)24个,累计张贴禁火令、封山令1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火灾。 4.资源保护。以“四乱”专项整治为契机,提交林业执法大队立案调查涉林案件5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起。依法开展森林违法图斑查处工作,完成绍庆街道天台村老岩口至新岩口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整改销号。 5.林权纠纷。组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专班,依法推进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林权纠纷3件,解决争议面积2200亩。推进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太原乡林权登记纠纷听证协调会,及时开展石柱县国有林场边界纠纷现地核查。 6.资源培育。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0000亩,造林质量经第三方中介机构验收合格。实施死亡松树除治项目,采伐面积81.1520公顷,蓄积60.4立方米,保障了林木安全。 7.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双龙管护站石盘林区防火通道1条,全长6.1公里,总投资368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雷彬  联系电话:报送日期: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