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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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依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45号)精神。为加快健全彭水自治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对新时期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作出安排,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方案》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方案》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3.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

4.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四、《方案》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综合监管

“一优化”:优化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加强”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相关产品采购使用监管,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推动提升运行效率;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分类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制约作用,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

五、《方案》从8个方面落实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1.落实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有效渠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切实整治影响群众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

5.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加强信用记录的运用。

6.落实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7.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8.落实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六、落实《方案》政策保障

1.落实监管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部门,各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将监管履职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实综合监管队伍力量,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

3.加强宣传引导。多种形式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