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3年7月31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彭水府发〔2023〕7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含五个部分内容,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总体情况及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市农业农村委等6委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要求,深入落实“一主两辅”生猪产业部署及着力抓好生猪“菜篮子”工程。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1、基础、有意愿和能力的农户。
2、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3、各类科研机构、事企业单位。
4、其他各类适用于《实施方案》的主体。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坚持市场主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和政策引导,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全面推进畜牧业疫病防控、安全保障、绿色发展、整体竞争等能力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2023年底,发展目标生猪存栏3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5万头,生猪出栏60万头,实现产值12亿元以上。
第三部分是工作重点。
(一)生猪良繁体系建设
1. 推广使用生猪良种冷冻精液技术,完善生猪改良等设施设备,年改配生猪1000头以上。
2. 搞好选优淘劣,提升良繁水平。鼓励生猪养殖场(户)淘汰低产、老龄母猪,加快良种母猪补栏,新增1000头。
3. 推动我县鞍子镇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落地,力争在2024年底建成投产。
(二)提升生猪产能建设
1. 特色生态猪生产基地建设
大力推进特色生态猪存栏规模在1万头以上的产业基地,通过“公司+村集体经济+农户”的合作方式,打造一个完整的生态猪产业体系,强化品种研发及品牌建设,探索出一条可复制的特色生态猪产业发展路径。
标准化生猪育肥场建设
在适养区内新建标准化中大型生猪育肥场,配套完善生产、防疫及环保等生产一体化、自动化设施设备。
老旧圈舍改造建设
加快现有老旧生猪圈舍改造,配套建设相关生产、防疫及环保等设施设备,提高生猪饲养量。
(三)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整合、完善、巩固、提高”的要求,强化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在继续抓好普防普免强制免疫的同时,在良种场和规模养殖场探索实施“以监定免”和重大动物疫病净化措施。构建配套完善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兽药、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启动生猪产业链建设
2023年启动屠宰场、肉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体系,年屠宰能力达15万头以上;启动饲料加工厂,加强饲草、饲料科技推广,降低生猪养殖成本;启动国家生猪交易平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养殖效益。
第四部分是支持政策。
(一)更新能繁母猪存栏。一是加快优良种猪更新,对祖代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引进给予1000元/头的补助;二是保持现有生猪养殖用地、环评审批、资源化利用等各项政策不变。对生猪重点养殖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推动新建重点养殖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通过“公司+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共同发展生态养猪业;三是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对收购本地猪肉进行精深加工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场倒挂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当日现货价格为基准)50%的比例给予补助;四是对猪肉加工企业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品牌培育等示范项目建设上给予奖补;采取冻猪肉储备和活体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我县政府猪肉储备制度,对县级冻猪肉储备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实行常年常规储备;五是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六是按能繁母猪保险金额2000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标准给予保险费补贴,继续执行生猪养殖收益保险保险费补贴政策。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成立彭水自治县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彭水县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资金安排、招商引资等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成立生猪产业工作专班,落实5名中高级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生猪产业发展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制度,建立生猪生产责任清单,对乡镇(街道)生猪产能调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继续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三、重要名词解释
“一主两辅”:“一主”为红薯产业,“两辅”为中药材(黄精)产业,畜牧(生猪)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