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政策出台的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围绕我县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政策依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78号)文件。
目的意义:力争到2025年,形成与上级财政投入及我县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农户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培育符合上市标准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基本覆盖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规模适度、联合发展、集约生产、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发挥扶持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引导作用,强化扶持政策的集成配套,不断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
主要内容:该文件的主要政策包括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活土地利用政策、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积极拓展营销市场、强化经营主体人才支撑、引导各类资源要素聚集等9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核心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服务指导、严格考核督查。
适用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种养大户等。
执行标准:对不同经营主体,采取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从事农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符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融服务工作,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难题等
时限及注意事项:需定期关注根据国家、市、县安排的资金情况出台的最新政策子文件。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具有大规模经营、较高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 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汇总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填补了原来碎片化、零散化的不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政策兑现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
政策兑现咨询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阿依路99号附1号。
联系方式:023-78842269。
工作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