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县庆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七、县庆日:11月15日(周六)至17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