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高龄津贴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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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高龄津贴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高龄津贴制度我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特制定此方案。

二、政策的主要目标

为我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营造敬老尊老的社会氛围,缓解社会焦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增强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政策出台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个部分:

一是享受对象及标准。明确享受对象为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津贴。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享受津贴金额不同,80周岁—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120元90周岁—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6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二是执行时间,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三是申请与发放。由本人或代理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民政部门审批。80-99周岁每年发一次,100岁以上每月发一次。

四是相关要求明确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职责、资金保障、强化监督与宣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