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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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有关规定。20231116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23106号)(以下简称《细则》)。按照《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进行调整,为城市规划布局优化、声环境准入、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执法监管等提供依据,促进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

二、修订《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二)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优化的科学依据,也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发生了明显变化,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需要。

(三)规范我县声环境功能区,营造宁静宜居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共群体合法利益,提高城市宜居生活水平。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起草《细则》时严格在《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不存在修改情况。

四、备案审查提出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的修订情况

(一)合法性方面

1.该方案制定依据的合法

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为依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公共利益而制定,符合行政法治精神,目的及导向明确,文件的制定依据具有合法性。

2.该方案内容的合法性

该文件内容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而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等涉及超越或滥用职权、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法律风险。

(二)合理性方面

本次彭水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声功能区划分边界为划定范围,以彭水自治县行政区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和遥感影像为参照,结合用地用海现状及实际情况综合划定。全县共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12个,面积共计3.21km2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