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和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19﹞547号)要求,我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的编制,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节第十七条之规定:“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由于工作需要,时间紧急,故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邮箱541322955@qq.com反馈。
附件: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10月13日
重大决策草案解读: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彭水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反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彭水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