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彭水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彭水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有关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1组;邮政编码:409600;联系电话:023-78443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1972501@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彭水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