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下达2023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
(含入户路)建设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二、建设规模及概况
2023年第一批实施农村公路项目42个146.092公里,含入户路28.694公里,总投资约7953.45万元,涉及30个乡镇(街道),路基宽度4-4.5米,路面宽度3.5-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项目明细具体见附件),其他建设标准严格按各项目施工设计图执行。
三、建设资金
各项目总投资详见附件,总投资含安全生产费、保险费、场地建设费、检测费等。各项目业主可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超出补助标准部分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整合资金
四、建设工期: 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五、其他要求
1.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严格执行,凡60日以上未开工的项目,由县上收回建设计划和资金。
2.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限额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的按有关要求执行。农村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概算投资”即为概算审定价格,并作为招标最高限价。
3.对辖区内开展“一事一议”,做好土地调整等相关工作;积极与规资、林业、生态等相关单位对接,及时完成相关手续报批。
4.按照建设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施工许可等。
5.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减工程量;安排至少一名专业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每个项目落实村组义务监督人员不少于2名,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6.完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后,按工程验收规程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一般农村公路(含入户路)结算以投标报价折算每公里单价×按施工图设计标准和规范最终完成的工程公里数(公里数以里程计量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含入户路)建设计划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