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0-0010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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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10个内设科室,含财政局机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金融发展中心4个预算单位;核定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2,事业编制71名(其中参公管理53名);经费管理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0。收入较去年增加24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及增加部分项目支出 。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93.02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7.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1万元,住房保障82.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0.1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10.12 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24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万元,比2019年增加121(或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47 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120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补贴系统建设、网站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

(注:涉改部门无上年数的,可不说明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1.1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3.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46.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文峰 联系方式:  78491666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