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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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县人民医院是彭水县唯一一所学科配套、设备完善、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我院的主管单位是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我院是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的“爱婴医院”;是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技术指导医院;是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项目(H型高血压的比较效果研究)合作中心;是重庆市首批“平安示范医院”;是全市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是全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是全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全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全县胸痛中心;是全县创伤中心;是全县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二)机构设置

机关核定内设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截止2023年12月底,我院在编职工575人,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128人,临聘和借调职工201人,遗属1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6007.12万元,支出总计36007.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71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60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3.44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36万元,占1.11%;事业收入35372.40万元,占98.2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3.35万元,占0.6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235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4.00万元,下降6.7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3.77万元,占99.94%;项目支出20.21万元,占0.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3653.1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3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56.53万元,下降89.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3206.73万元,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经费363.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80万元,下降46.57%。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经费36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6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及调标形成。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53万元,下降47.0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经费36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6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减及标准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8.22万元,占7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9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形成。

(3)卫生健康支出81.67万元,占2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7万元,增长56.16%,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归类形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4.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6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