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评审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彭水农发〔2024〕143号)文件要求。
经业主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初审,由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等相关单位涉农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召开项目专题评审会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5个农民合作社,涉及财政资金33万元,符合申报条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反映。
附表: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