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1-0021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定彭水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原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规定,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及因政策原因被政府关停和整合的工矿企业损毁土地,认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经调查核实,现将认定为因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26个矿山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彭水县因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矿山情况统计表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