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96L/2024-0001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联合乡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管理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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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管理的紧急通知

县教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几月来,周边区县连续发生多起涉及学校食堂食材安全问题的舆情事件。为有效消除各类学校食堂在食材管理方面的问题隐患,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材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

督促学校建立完善生产领域及销售领域各供应商台账,留存相关主体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确保供应商为合法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不全、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进入供应商名录。

二、强化票证单据管理

学校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通用卫生规范》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查验保存各批次原料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确保货、票、证相符,同时加强对相关票据特别是检疫证明类票据的辨别,通过采取随机抽取扫码验证等方式查询真伪。

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学校应在固定及监控覆盖区域下进行原辅材料验收查验,入库食材必须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腐败、变质、污染等现象;预包装食品应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内容物与产品标识应一致并在保质期内;标签标识完整、清晰,载明的事项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猪肉、大米等重点大宗食材还必须通过看色泽、闻气味、摸质地等方式进行仔细查验。鼓励运用快检技术加强原料品质筛查。

四、有效加强库存清理

学校必须每日对常温库存或冷冻保存的食品进行清理,一旦发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包装破损可能受污染、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食品应及时销毁,并记录备查,严防上述问题食材进入烹饪加工环节。


五、加强加工过程中食材甄别

学校应加强餐食加工环节管控,加工人员在操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情形的,严禁继续使用。要着重加强对已开封(罐、瓶)食品的管理,防止未使用完毕前即过期或变质等情况的发生。

六、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

督促学校及供应商全面使用“餐饮安全在线”应用手机端相关功能模块加强食材数字化管理,通过数据接入或者使用“渝溯源”中的“阳光供应链”功能与“餐饮安全在线”应用进行数据自动对接,不断扩大校园食材可追溯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