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提升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民〔2024〕61号)精神,县民政局决定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相对社会餐饮而言,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有的规模很大、动辄成百上千人就餐,少的也有几十人,有的是外包购买服务,还有的是多种形式混合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就餐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敏感人群,服务对象家属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容忍度低,即使是小问题,如果处置不当,都可能引发舆论炒作,导致社会性风险。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清醒认识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大形势、总趋势和问题短板,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危机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强化底线思维,在工作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养老服务领域“舌尖上的安全”。
二、聚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履行
(一)全面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制度,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根据不同规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构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问题清零见底。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纳入监管范围,防止监管失位、脱断断链。逐一明确包保干部,做到定人、定点、定位、定责任,督促包保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开展监管督导,并督促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切实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县民政局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其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纳入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开展综合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督促指导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整治效果
(一)注重协同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及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等,主体多、层级多,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分工合作、整体推进。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及时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紧密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风险共治、贯通协同的工作合力。
(二)加快推行智慧监管。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引导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功能,对重点区域、人员和行为进行视频直播、视频回放和智能抓拍,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2024年,全县提供餐饮服务就餐人数在10人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全覆盖。
(三)严格监管执法。县民政局将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联合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遵循“督帮一体”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运用“穿透核查”方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现场督查,督促指导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视情通报、约谈,层层传导压力。依法依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