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6XT/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大同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渝人社发〔2024〕1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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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4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7169元/年。

二、我市2024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3元、下限为435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3元、下限为4359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