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8987/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靛水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巩固脱贫保”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扶办发〔2021〕4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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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巩固脱贫保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彭水扶办发〔2021〕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县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巩固脱贫保”参保和理赔工作,现将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巩固脱贫保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计划

本次下达“巩固脱贫保计划共计保费1453.543元,计划投保111811,保费由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补助。计划投保人员系2020年底国扶子系统脱贫人口数,不含系统中已动态调出人口。

二、保险方案

“巩固脱贫保”暂按原“精准脱贫保”运行模式,涉及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等5个险种(具体赔付标准见附件)。保费按130//年的标准补助,保险时间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次参保12个月,保费130/人。

三、赔付标准

赔付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赔付标准执行。

四、责任义务

各保险公司要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及经济责任,确保扶贫效益落地落实,对名单人员进行建档投保“巩固脱贫保发生的理赔案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理赔,以优质赔付取信于民,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对未按协议要求不及时赔付的将在下一年核减相应参保人数或扣减风险补偿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参保资格。

附件:主要险种及赔付标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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