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75106E/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项目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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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0〕127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彭水农发〔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红薯高产、高附加值品种,建设红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为加工企业提供充足原材料,实现红薯产业有序发展,增加农户收入。由彭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申报2021年50亩以上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项目,现就完成工作任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本项目为补贴性质项目,对县域内各种植大户,建成面积达到50亩以上,且示范效果良好的红薯高质高效示范基地,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亩200元标准的奖补预计种植红薯基地面积1.75万亩左右,申请2021年产业补贴项目资金350万元

二、建设进度

2021年7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大户面积资料申报,2021年8月31日完成实物核查、核查表填报,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补贴公示,2021年10月申请补贴资金兑付。

三、管理措施

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做好项目指导工作;各乡镇完成基地核查,严格财经纪律,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审查、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实施流程: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从事红薯基地种植50亩以上的大户,具有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

2)实施流程:业主申请村级公示乡镇汇总及公示上报备案乡镇核查及公示县级备案公示汇总兑付

2、核查标准:

1)推广“商薯19”、“忠薯1号”、“彭苏2号”13”、“渝薯198渝薯27“普薯32”等优良品种

2)红薯基地相对集中面积50亩以上,种植有效株数≥2800株/亩,采用实物测量法计量;如间作、套作其它作物的,计量办法为50%和符合有效株数条件。

3)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3、其它要求:

采取先申报再核查验收,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不申报视为业主自愿放弃该补助项目。

4、资料管理

1)上报资料

以乡镇为单位,2021年7月30日前上报申报汇总表;8月31日前上报核查公示汇总表。(注:同时提供电子档和纸质件)

2)资料归档

封面(2021年50亩以上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项目资料汇编、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监管单位);核查公示汇总表;申报汇总表;基地项目到户核查表;项目依据文件;农户身份证和银行帐号复印件;公示图片(申报村级公示、申报乡级公示、核查结果公示);农户种植基地区域草图;农户种植基地物资证明材料;带动情况花名册;流转土地合同及土地证复印件;农户种植基地现场图片。(注:以上资料9月30日前装订成册,农户、乡镇、县级各1份)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认识建设红薯基地的作用和意义,切实将工作抓好抓细抓实抓到位。一是积极落实种植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将红薯种植面积落实到业主、农户和田块。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日常技术指导服务,积极配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做好生产技术指导。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对50亩以上的红薯基地建设项目补贴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全责,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激励政策发挥促进效应。

联系地址:彭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蔬菜科

人:罗启燕   电话:15213784982    QQ378932199

附件1XX乡(镇)2021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汇总

附件2XX乡(镇)2021红薯种植示范基地补贴到户核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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