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委函〔2022〕222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课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6号)精神,现就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即日起向县教委适时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基础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等达到《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估细则》(附件1)的基本要求。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县教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
(二)实施方案。包括整个活动的课程设置、活动组织、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
(三)安全预案。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四)其他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含基地产权及各种资质印证资料)、师资情况(含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质材料)、活动课程、场地图片等。
六、评估认定
县教委组织评估专家对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委命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X X)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并授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和命名:
(一)本单位无基地实体,挂靠、借用其它基地的;
(二)基地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无课程体系和活动课程的;
(四)基地建设、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县级基地。申报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相应条件的即可申报认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教委教育科4-11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497318772@qq.com
(二)申报市级基地。对符合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课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6号)相关要求的县级基地,正式运营效果好,且自愿申报市级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县教委按程序向市教委推荐申报为市级基地。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附件:1. 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估细则
2. 彭水自治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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